【“未”你而来】陕西铁检机关深入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宣传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对陕西铁检未检工作的安排与部署,陕西铁检两级三院刑检部门分别在西安北站、安康火车站、西安铁路公安处,积极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宣传活动。近日,分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在西安北站与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铁路公安处、西安站、西安北站派出所等单位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召开法治宣传座谈会,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巩树芳、副主任张爱萍及未检专干、西安铁路公安局法监处处长杜占胜、西安站纪检主任吴可欣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巩树芳主持。
会上,张爱萍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九部委联合制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试行)》)。该《强制报告制度(试行)》的出台,有效解决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报告难等问题,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的惩治,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大格局的形成起到关键性作用。
巩树芳对分院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结合铁路、车站的特点,对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试行)》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她强调,车站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侵害,或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要立即向铁路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若不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进行问责,分院对《强制报告制度(试行)》的落实也实行法律监督。
杜占胜表示,铁路公安机关将积极参与此项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强制报告制度(试行)》,不断提升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工作能力,积极加强与铁路检察院、法院、西安站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切实履行好职责。
吴可欣表示,关爱未成年人既是社会问题也是民生问题,要结合自己工作岗位,履行好报告主体责任,积极做好宣传,积极加强与铁路公安机关和铁路检察机关的联系,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试行)》的落实。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座谈会,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会后将加大对《强制报告制度(试行)》内容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将《强制报告制度(试行)》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座谈会后,参加座谈会的全体人员一起来到西安北站候车大厅,向旅客发放未检“法治宣传册”,对手册内容向旅客进行讲解,提醒候车室内未成年人的家长,在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要提高警惕,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同时,对候车室内有无对未成年人人身侵害行为进行检查,并对车站候车室内与未成年人同行成年人的乘车信息、与未成年人的关系等进行询问了解。
接着,分院同西安铁检院参会人员现场查看了西安北站广场窨井盖安全情况,对窨井盖数量、质量、管理养护、有无发生过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了解,保护旅客脚下的安全。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文字:皇甫荣
摄影:牛东哲 高中昊 张 欣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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